成为公证员或续签我的委托
要获得申请弗吉尼亚州公证人委员会的资格,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年满十八岁
- 美国合法居民
- 能够读写英语
- 弗吉尼亚州居民或在该州定期就业并执行与其工作相关的公证服务。*
- 任何曾经根据美国法律、弗吉尼亚联邦或任何其他州的法律被判重罪的人,除非其公民权利已恢复,否则不具备被任命和委任为公证人的资格。
* 如果非弗吉尼亚州居民在该州定期受雇并从事与其工作相关的公证服务,则可以被任命为公证员。 不再在弗吉尼亚州定期受雇的非居民公证员必须交还其佣金。
以下所有选项均可通过我们的公证管理账户系统完成
- 如果您是第一次申请弗吉尼亚州公证人委员会,或者您的委员会已经过期30天,或者您的姓名已更改。
- 如果您需要更新您的佣金并且您还没有更改您的姓名。
- 如果您的姓名已更改或您的委托已过期超过30天,则您需要向我们的办公室提交新的经过公证的申请。
- 如果您想查看申请状态或更改联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