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吉尼亚州的引渡政策
美国宪法第四条第2款第2项对引渡的定义如下:“任何州指控犯有叛国罪、重罪或其他罪行的人,逃避司法审判而被发现在另一州,应根据其所逃州行政当局的要求,将其移交至对该罪行有管辖权的州。”
引渡程序可用于遣返那些被判有罪的人、那些被指控犯罪的人、那些从惩教部门逃脱的人以及那些违反假释和缓刑的人。
在弗吉尼亚州,有关引渡程序的规定载于经修订的弗吉尼亚州法典 ( 1950 ) 第19 、 2 - 84至19 、 2 - 118节。
当弗吉尼亚州作为要求州时,所有引渡请求都会由联邦秘书办公室的引渡专家审查,以确保其完整性并符合庇护州的要求。 一旦所有文件齐全,总督就会正式请求引渡。 最后,如果引渡获得批准,州长将请求当地联邦检察官指定的一名或多名执法人员来引渡逃犯。
当弗吉尼亚州为庇护州时,联邦秘书办公室将收到请求州的引渡请求。 引渡请求随后被转发至总检察长办公室,接受法律充分性的审查。 一旦州长办公室确信提出引渡请求的州已满足引渡的必要要求,就会发出州长令。
旅行订单
如果您是执法代表并希望提交您的旅行订单,您可以使用以下链接。 如果您是系统新用户,您必须创建一个新帐户,该帐户必须得到引渡局局长的批准,然后才能提交旅行订单。
获得州长的授权
联邦秘书办公室代表州长接收和处理州长授权请求。 获得州长授权所需的信息已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并且基本上没有任何自由裁量权或能力来豁免要求。
联邦秘书办公室致力于与联邦检察官、其工作人员以及所有其他执法官员合作,防止任何逃犯逃脱弗吉尼亚州的法律制裁。 为此,我们提供了每种州长令状的申请表和清单,以便本办公室掌握签发州长令状所需的信息。 官员不需要在这些表格上提交州长授权请求,但强烈建议这样做,以简化流程并消除延误。
获得州长授权的时间至关重要。 等待执行州长逮捕令的逃犯逮捕令/起诉将拘禁逃犯30天,可能最多延长60天。 通常,从提交包含所有必要信息的请求到向逃犯送达州长逮捕令需要2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