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拒绝问题
每位弗吉尼亚州公证员都已宣誓,部分内容表明他们在公证文件时将遵循一套特定的准则。 公证承认可能因多种原因而被拒绝,包括但不限于:
- 没有对所提交的每份文件进行适当的确认(公证声明必须反映所公证的内容)。 即 – 签名或原件真实副本);
- 未注明签署文件所在的州和市/县;
- 公证员的注册号码缺失或者不正确;
- 公证的有效期缺失或不正确;
- 公证印章缺失或者不正确;
- 公证员的印章与其委托人姓名不完全相符。 您可以在此处验证公证员的佣金信息公证员佣金验证
- 公证员没有在公证文件上签名;
- 该文件上的公证日期已超过12个月;
- 文件未注明日期;
- 公证确认书必须为英文;
- 整个公证文件必须在同一页面上;或者
- 公证所需的项目必须作为公证的一部分列出,而不仅仅包含在文件中。
- 文件是公证文件的复印件。
为了避免处理延误,请务必在将文件提交给联邦秘书办公室之前仔细检查,以验证所有信息是否准确且最新。
重要记录文件可能因多种原因而被拒绝,包括但不限于:
- 该文件不是由弗吉尼亚州人口登记部门在过去12个月内签发的。要获取新文件,请访问重要记录网站(弗吉尼亚州重要记录部),拨打电话804 - 662 - 6200与他们联系,或访问当地的DMV ;
- 该文件是重要记录的复印件;
- 文件已被更改或篡改;
- 该文件已经公证。 根据法律,弗吉尼亚州公证员不能公证重要记录;
- 该文件是在弗吉尼亚州以外签发的;或
- 该文件是在国际上发布的
法院文件可能因多种原因被拒绝,包括但不限于:
- 该文档已存在超过12个月;
- 该文件不包含官方记录证明/三重印章;
- 书记员/副书记员的姓名无法辨认;
- 该文件是由州外法院颁发的;
- 该文件由联邦法院颁发;
- 文件的签发日期缺失;或
- 该文件为副本。
请联系签发您的文件的法院,以获取正确的国际认证文件。 弗吉尼亚州法律禁止对重要记录(原件或认证副本)进行公证。
法院颁发的文件或重要记录不能经过公证。没有例外。这些文件必须是过去12个月内签发的。
这些文件的示例如下:
重要记录(出生、死亡、结婚、离婚、单身状态)
弗吉尼亚巡回法院颁发的结婚记录。 巡回法院的文件应包含官方记录证明/三重印章。 除法院(副)书记员的签名和印刷姓名外,文件上还必须反映日期。
弗吉尼亚州发布的巡回法院文件(离婚判决书、改名、单身状态)
来自不同州/国家的州公司委员会
为了使您的公证文件得到认证,公证员需要提供所有七项材料。
- 签署该文件的县或独立市的名称;
- 文件公证的日期;
- 公证声明——被公证的内容(即签名、原件的真实副本或誓言);
- 公证员的签名;
- 公证员委托书到期的日期(月、日、年);
- 公证员的注册号码;
- 公证员的可照相复制的公证印章/图章,其名称与我们的记录完全相符。
您可以在此处验证公证人的姓名。它必须完全符合我们的记录。
可以接受不同语言的文件,但公证必须用英文。
- 不可以,我们只能验证或认证弗吉尼亚州人口登记部门颁发的证书。
- 不可以,我们只能验证或证明由弗吉尼亚州公证人或法院书记员签署的文件。